• Jul 15 Tue 2008 19:45
  • 屬於

「嘿,要不要跟我去一家我蠻常去的音樂餐廳?」


就這樣,因為K的一句話,我就這麼風塵僕僕的趕到和他相約的捷運站。
理由嗎?當然是不明了。
或許是潛意識裡,我想見識一下所謂的LIVE BAND?
這樣的答案我還算滿意。

和K是在BBS上認識的,去除掉這次的話,總共也只見過一次面,在一場我們都喜歡的歌手的大型演唱會裡。
嗯,跟只見過一次面的網友,相約晚上10點碰面,似乎是很不明智的選擇。
但不知為何,平常總是會想很多的我,這次卻衝動的出門了。

只不過是一種直覺。我這麼解讀著。


遠遠的,就看到整頭紅髮的K,在人群中他總是特別醒目。噓寒問暖了幾句後,我們便朝目的地走去。
一路上,我們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,先是講起了B板的趣事,再來又講起這頭紅髮惹來的紛爭,甚至,我們還聊起了我們都喜愛的歌手。


「他偶爾會去那家餐廳駐唱,但也只是偶爾啦。」


喔?
這也難怪他會介紹我去。

在走過幾個紅綠燈,拐了幾個彎後,隱約看見在巷子的另一頭,有一家店閃著高雅的招牌。
O of L,上面是這麼寫著的。
就在我正端詳時,我聽見幾聲熟悉的薩克斯風樂音,可見是這家沒錯。


「這家店叫O of L,很特別的名字對吧?」
「嗯。」


我搓了搓手,接過服務生遞來的玻璃杯,喝了口水,研究起店面的擺設。
無論是Pub還是這類的爵士音樂餐廳,我都不算了解,但是以常規來判斷的話,他的裝潢方式挺高雅的。
聽K的介紹才知道,餐廳裡有時會是爵士樂手,而有的時候,會基於商業需求的請些歌手藝人駐唱。
但基本上,他大多以一個名為「O of Life」的不知名樂團駐唱為多,據說是因為開店的一對男女壓根不怕虧錢,隨性的很。

而今天,似乎恰好是我們喜歡的歌手駐唱--這是當我才剛點完飲料沒多久,爵士樂手休息而換人上台時,我才發現的消息。
還真是恰巧……
基本上,當我看到K古靈精怪的對我眨著大眼時,我知道這根本是預謀好的。


「本來我是想單純跟你推薦O of Life這個團的,但又怕你不領情,所以就挑了這天。」
K啜了一口剛剛點的加州海岸,一杯藍晃晃的雞尾酒,乍看之下還真像一杯華麗的果汁。

「還好啦,我應該是不會這麼不賞臉才是。再說,伴奏的還是O of Life團員對吧?」
或許是因為酒量變好的關係,Mojito比我想像中的平淡很多。我看著O of Life的主唱和歌手對調,妄自下了這個結論。


在主唱跟台下人打聲招呼,吉他手與鼓手也稍稍暖過身後,台上的樂手開始一首又一首的唱了起來。
他唱的歌中,十首有九首我會唱,畢竟我喜歡的歌曲大多是這一個系列。
〈I was born to love you〉、〈You give love a bad name〉、〈Desperado〉……
我一邊啜飲著手上的調酒,一邊與聽到的每一首歌對嘴,還不禁微微的搖頭晃腦了起來。


「你有特別喜歡聽什麼歌嗎?」
「……還蠻廣的。Bon Jovi、X-Japan、Eagles、楊培安、信樂團之類的…這些算是最常聽的。」
「嘖,你這個搖滾掛。」
「還敢說我?你這個高音掛。」

我們雙雙笑了起來,隨後又沉浸在主唱高亢又不失溫柔的歌聲中。


搖滾掛嗎?曾經,我對是搖滾樂一無所知的。
大概是在國三的時候喜歡上的吧?
在朋友的推薦下,第一個把我領進門的便是Bon Jovi。

那時每天伴我讀書的,是Bon Jovi的每一首歌,反反覆覆的輪迴。
最喜歡的就是〈You give love a bad name〉,之後還喜歡上了〈Some day I'll be the Saturday night〉。

再更之後呢?


突然熟悉的樂聲響起,我愣了半晌。



I could stay awake, just to hear you breathing…



是〈I don't want to miss a thing〉。

我放下了包覆在雙掌之間的酒杯,沉默且專心的聆聽。
K似乎是察覺到我的異狀,便也停止了不斷抓取薯條的手,安靜的聽起這首歌。


「這首歌…」
「你曾經有…別人送你一首歌的經驗嗎?」我打斷K的話,拋出了疑問。

K搖搖頭,專注的眼神包含了期待。
那是期待別人說故事的眼神。

「這首歌,曾經是一個男孩,送給一個女孩的禮物。」我緩緩開了口。



那是個一個喜歡搖滾樂的男孩,和一個女孩的故事。
彼此都是學校的風雲人物,所以理所當然的,他們老早就知道對方的存在;但真正熟識,卻是從國三下學期,快要畢業的那段的日子開始。

一切都是肇因於一個CD隨身聽,在那年代,MP3還不普及。
女孩習慣讀書都要有音樂陪伴,因此在某天晚上,和幾乎沒說過話的男孩,借了CD隨身聽。
哪知道CD裡的,是對女孩來說十分催眠的爵士樂,女孩就這樣呼嚕一聲倒頭就睡,不爭氣的一覺到CD播放完。

最後她醒了,男孩笑了。
他們也就這樣聊了起來。


聊過才知道,原來他們都喜歡足球、都喜歡英國,有好多相同的喜好。
他們對於未來想做的事相同,有許多契合的想法,以及不用多說的默契。

那個時候,女孩在跟別人借的大雜燴自燒錄專輯中,喜歡上幾首歌。
而那幾首歌,正好是Bon Jovi的,她開心的把這件事告訴了男孩。

而男孩正好是Bon Jovi迷。
他跟女孩推薦了許許多多,他喜歡的樂團與歌曲。
由於喜好相近,最後,甚至不知道究竟是他喜歡,還是她喜歡。

或許,女孩就是在那個時候,成為了搖滾掛。


日子久了,女孩從朋友口中聽說,男孩喜歡她。
而她沒有說什麼,只當這是一個沒有根據的玩笑。

之後女孩去英國遊學一個月,陪伴她的,是男孩的國際電話與推荐的音樂。

她還記得男孩送她的第一個禮物,是Bon Jovi的Bounce專輯的黑白海報。
那是在女孩出國前一天,在電話中無意跟男孩提到的,那只有一張的海報。

收到海報時,男孩一併遞上了一片CD。
那是一片純白色,上面什麼字也沒寫的CD。


「那是什麼CD啊?」K禁不住好奇的問。

而我笑了笑,啜了一口早快見底的Mojito。


那片CD,裡面只有兩首歌。
一首是女孩曾隨口提過,帶點俏皮,而主唱跟男孩英文名字相同的歌曲;歌名早已忘記了。
另一首,就是〈I don't want to miss a thing〉。


「這是送給你的歌。」男孩是這麼說的。

而女孩依舊是老樣子,沒有,也不肯說什麼。


之後他們一起做了很多事、一起度過很多節日、一起規劃以後要去哪裡玩。
在更之後,男孩說,他可以等女孩,等她放下那莫名的堅持。
在更以後的以後,女孩叫男孩別等了。
就這樣,在某一天,女孩聽朋友說,男孩的身邊有了另一個女孩。

在與男孩的電話中,她沒有多說什麼,也無法多說什麼。
她只是默默的掛上了電話,反覆的聽起〈I don't want to miss a thing〉。

是眷戀?是緬懷?是不甘心?她都不曉得。
她只知道,過了這麼多年,在那一刻,她才真正的喜歡上這首歌。
或者應該說,她才發現原來自己,有多麼喜歡這首歌曲。

她突然懂得了這首歌在說什麼。


從此,她對這首歌挑剔莫名。
只要有人演唱這首歌,她都會豎起耳朵仔細聽。
但多半都是失望居多。

男孩和女孩之間的相處,有了長達一年的尷尬期。
一直到了某一天,他們講開了,釋懷了。

而這段故事,變成他們心底永遠的遺憾。
這首歌,則變成他們彼此間的一個淡淡的印記。


故事就這樣結束了。



聽完故事後,K安靜的吃著薯條,思考著什麼。
我淡淡的笑了笑,揮了揮手,向服務生表示我還要一杯Mojito。


「不會遺憾嗎?」K問了每個聽過這個故事的人,都會問的問題。



I just wanna hold you close. Feel your heart so close to mine.
And you stay here in this moment, for all the rest of time.



「怎麼可能不遺憾呢?」我咬了一口冰塊。


其實,女孩也很想問女孩自己,是為了什麼而選擇放棄。
多年以後,她終於懂了--因為當時的自己不夠勇敢。

既然知道了答案,那麼就不後悔了。
遺憾,但是不後悔。


主唱向台下深深一鞠躬,他剛剛完美的詮釋完這首不好唱的抒情搖滾。
就連我也不禁微笑鼓掌,因為這是我所聽過,除了Aerosmith之外,最好聽的版本。

K終於嗑掉了最後一條薯條,還心不甘情不願的舔掉手指上殘留的碎屑。
我們各自沉思在各自的回憶裡,也反覆咀嚼著剛剛的故事。
一直到主唱以〈It's my life〉做為今晚的Ending曲,全場一片歡呼後,我們才意識到原來已經這麼晚了。


到了打烊時分,有個像是老闆娘的女子出來與客人道別。

「開店的那一對男女的感情很好吧?」我翻了下名片,上頭寫著「翁晉昀」跟「游季紋」。
「是不錯,但其實他們比情侶還要好喔!」K俏皮的笑了笑,拉著我走出店門。


什麼鬼啊,我完全不懂。
但看K這個樣子,她是不願意多做什麼解釋的,一切都要我自己猜。
我無奈的撫額苦笑,被半拖拉的抓出「O of L」。

真是一間有格調的好店,無論是餐點還是樂手都是。
在巷口和K道別,相約晚點線上見後,我獨自搭上了計程車。


今晚,我重新認識了那首,屬於我的歌。
用一種,完全不一樣的心態去感受。

那時候的男孩和女孩,都太年輕了。
年輕到不知道怎麼去把握。

而多年過去,他們已經可以在談笑之間,聊著彼此的故事。
他們才知道,彼此因為這件事,都成長了許多。


會再來的,O of L。

我看向車窗外,台北的輝煌夜景正在對我微笑。
好美的月光。







=====《我是莫名奇妙分隔線》=====

這篇是延伸自K的小說〈O of L〉。
網址:O of L的背景

由於背景是有LIVE BAND的餐廳,我一時覺得有趣,就抓來寫了XD
故事內容半真半假,原本想寫短短的就好,哪知越寫越長。

我果然無法寫短篇的東西囧。


以上,感謝你們看完了這篇傷眼的東西。



Posted by anniehan1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5) Trackback(0) Hits(297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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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ents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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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哈,看到自己筆下的店出現在別人的文章感覺一整個微妙。
    有些創作上需要調整設定的地方我就不太強求啦~
    我知道有時候寫作的few一來是沒辦法的。=w=

    I don't wanna miss a thing...
    這首歌曲,我之前只覺得,很好聽啊!
    直到一天夜裡,在某人的身邊,一睜眼看見他的睡容。
    明明就很睏,明明就快睜不開眼睛,卻還是忍不住刻劃著他柔和的睡顏,不捨得閉上眼。
    從此再聽到這首歌,想起從來不屬於我、也再也不可能屬於我的懷抱,
    總是忍不住泫然。
  • 你不要沒有說是短篇就這樣開始了好不好害我以為你在寫你的生活
    真是的嚇到我了啦吼
    哎唷、(這傢伙充滿了矛盾的感覺不要理他)
  • 什麼!!!
    我一直以為這是你的真實故事耶
    看到最後才知道被騙了(哭
  • 璟~
    關於店面資訊(?)我新整理了一篇。
    http://diary.blog.yam.com/kuraturbo/article/5781044

    是說我現在才注意到你分類是Diary。
    難怪大家都被你嚇死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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